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广西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有关协商会、座谈会等形式,就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党代会、“一府两院”报告等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党政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重大工程建设情况、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及其他需要监督的重要问题进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视察、调研、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政协河池市委员会设办公室、研究室、委员联络工作办公室共3个工作机构,为正处级建制机构;设提案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外事联谊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为正处级建制机构。3个工作机构,内设7个科(即秘书科、人事科、财务科、行政科、老干科、综合科、联络接待科)为正科级建制机构;6个专门委员会内设6个秘书科(即专委第一至六秘书科),为正科级建制机构。
第二部分: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2018年市政协办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866.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3.78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6.13万元,增长7.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79.9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6.6万元,增长7.76%,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委员视察费、《河池扶贫史》等项目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 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3.8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0.81 %,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383.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9.09万元,减少7 %,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出增加。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866.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03.24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6.36万元,增长6.85%,增长的原因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等支出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1,133.39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9.14万元,下降7.9%。减少原因是:2017年部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未列支到相应的功能科目,做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按照功能科目严格按照功能科目归类,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教育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46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5.农林水支出65.36万元,主要用扶贫的专项支出、《河池扶贫史》编纂费等。较2017年增加23.02万元,原因增加是2018年《河池扶贫史》的编纂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70.2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其他支出3万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363.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33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加快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2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3.4万元,增长6.64%。其中:基本支出1106.54万元,项目支出393.7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预决算差异主要是基本支出变动,预算调整。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4.7万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教育支出在项目经费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129.61万元,支出决算决算12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78.32万元,支出决算103.46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预决算有差异是因为在编人员的变动及聘用人人员的社会保险未列入预算。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66.5万元,支出决算66.4万元,主要用扶贫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76.1万元,支出决算7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6.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0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其他公务交通补贴在此科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政协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5万元。我单位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1个团队到港澳,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1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为赴港澳联谊走访的交通费、食宿费、座谈会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7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7,91.88万元,比2017年增加3.69万元,增长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万元(网上电子商城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账上有3部小汽车,实际已调配2辆到公车管理办公室,1辆已报废不能使用,未办理手续。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