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向市委汇报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建设情况。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三)负责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普法教育工作。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
(五)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的选举、考核、培训工作。
(六)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订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部、办、委、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七)领导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纪工委)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查处有关党员违反党纪问题,审批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
(八)负责市直机关国防教育、民兵整组和年度征兵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独立核算单位,属党政群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总收入137.3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数减少41.11万元,下降22.91%。其中本年收入136.6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2.72万元,下降23.8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6.69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1.82万元,下降23.4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收入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00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99.52%。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数减少而造成利息有所减少。
7.上年结转和结余0.6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其他收入存入银行,不能在当年造成支出,故上年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总支出137.3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总支出数减少41.11万元,下降22.91%。其中本年支出136.5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2.21万元,下降23.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7.31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9.67万元,下降21.6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收入减少。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87.44万元,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73万元,用于市直属机关工委开展业务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0.15万元,用于补充机关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0.54万元:均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用于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有所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社会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71万元,下降51.44%。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付了死亡抚恤金,而2018年无此项支出。
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70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85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61%。主要是增加了为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8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7.89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纳基数有所调整。
6.年末结转和结余0.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6.22%。主要原因是:将2018年度有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在本年完成支出。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4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2.07万元,下降23.57%。其中:基本支出116.7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1.80万元,下降26.37%;项目支出19.7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1.3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112.23万元,支出决算10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8%,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本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支出调整。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87.44万元,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73万元,用于开展市直属机关工委开展业务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1.08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均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用于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培训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本委实际收到年初预算培训经费0.91万元,其余预算指标调整给相关培训单位代为对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4.4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6%。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本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支出调整。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70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1.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30万元,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2%。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本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支出调整。主要用于: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2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83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94万元,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6%,均“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本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支出调整。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1万元,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1.人员经费
工资福利支出10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其中:基本工资26.17万元;津贴补贴17.93万元;奖金27.20万元;伙食补助费1.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6万元;住房公积金7.89万元;医疗费0.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5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本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支出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其中:医疗费补助2.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本年人员有变动,人员经费支出调整。
2.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1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7%。其中:办公费0.40万元;印刷费0.08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1.84万元;差旅费0.44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81万元;公务接待费0.31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存在差异主要是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少。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无此项经费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1%,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9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接待对象有所增加,造成费用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22.41%,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96%。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2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是接待上级党委、媒体及各县党工委来我市进行调研时和有关会议安排食宿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6万元,降低17.53%。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14.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物业补贴费用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8.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6.26%。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因工委人员(师资)有限,无力自主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此,我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市委党委联合办班,市直机关推荐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由我委统一组织到市委党校参加培训学习,其培训费按市委党校的收费标准由工委统一承担。2018年,市直属机关共有34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经费支出共10000元。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中国共产党河池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