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份:河池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份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产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编制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入总表
三、 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会类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 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预算表
河池市府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河池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9]5号)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河池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市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二)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自治区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转送、交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向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三)负责向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非正常上访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河池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承担中共河池市委群众工作部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市委关于群众工作的决策部署。
(十)负责管理河池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一)承办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只有局机关一个单位。2019年底行政编制8人,实有人员7人;事业编制6名,实有编制5人,其中在职在岗12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离退休3人。
第二部份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支总预算369.66万元,同比增长49.5%。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69.6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长122.4万元,同比增长 49.5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69.66万元,全为一般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24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52%,同比增加 122.4万元,同比增长 49.5 %;项目支出12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07%;同比增加 73.78 万元,同比增长58.57 %。增长原因:一是绩效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社会保障基数计提。二是事业单位增加年终一次性奖金预算。三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三化建设改造纳入2019年预算。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310.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04%,同比增加60.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2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6%,同比增长11.64%。
医疗卫生类科目14.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8%,同比增长9.85%。增长原因:2019年医疗保障基数提高。
教育支出类科目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3%,同比增长10.80%。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0%,同比减少10.6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4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92%;同比增长24.9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8.75%,同比增长22.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96%,同比增长33.7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30%,同比增长212.8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2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07%,同比增加 141.34%。增加原因主要是市级群众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完善改造经费70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预算资金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说明
一、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78 %,同比减少 9.37%,主要用于单位接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2019年会议费 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 %,同比减少21.05%;主要用召开全市信访会议等。
三、2019年培训费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减少0.2 % ;主要用于信访业务培训及网上信访系统培训。“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会议及培训活动。
四、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6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的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69.35万元,同比增长1401.01%。增长原因:市级群众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改造经费纳入2019年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信访局无公务用车车辆。我局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19年年初各类固定资产总值50.26万元。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工作管理情况。
2018年,市绩效办抽取了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44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三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该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以确保处理群众信访复复核事项,及时完成上级交办重要信访案件,组织市直单位进驻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中心解决,促进信访事项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比较好,达到了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绩效目标表
目 录
第一部份:河池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份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产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编制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 收支总表
二、 收入总表
三、 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会类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八、 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预算表
河池市府信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河池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9]5号)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河池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受理向市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
(二)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自治区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转送、交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向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办理落实情况。
(三)负责向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非正常上访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五)承担河池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指导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担河池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承担中共河池市委群众工作部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市委关于群众工作的决策部署。
(十)负责管理河池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一)承办河池市委、河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只有局机关一个单位。2019年底行政编制8人,实有人员7人;事业编制6名,实有编制5人,其中在职在岗12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离退休3人。
第二部份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支总预算369.66万元,同比增长49.5%。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69.6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增长122.4万元,同比增长 49.5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69.66万元,全为一般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24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52%,同比增加 122.4万元,同比增长 49.5 %;项目支出12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07%;同比增加 73.78 万元,同比增长58.57 %。增长原因:一是绩效奖金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社会保障基数计提。二是事业单位增加年终一次性奖金预算。三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三化建设改造纳入2019年预算。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310.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04%,同比增加60.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2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6%,同比增长11.64%。
医疗卫生类科目14.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8%,同比增长9.85%。增长原因:2019年医疗保障基数提高。
教育支出类科目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3%,同比增长10.80%。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0%,同比减少10.6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4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92%;同比增长24.9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8.75%,同比增长22.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96%,同比增长33.7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30%,同比增长212.8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25.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07%,同比增加 141.34%。增加原因主要是市级群众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完善改造经费70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预算资金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说明
一、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78 %,同比减少 9.37%,主要用于单位接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2019年会议费 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 %,同比减少21.05%;主要用召开全市信访会议等。
三、2019年培训费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减少0.2 % ;主要用于信访业务培训及网上信访系统培训。“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会议及培训活动。
四、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6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的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69.35万元,同比增长1401.01%。增长原因:市级群众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改造经费纳入2019年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信访局无公务用车车辆。我局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19年年初各类固定资产总值50.26万元。
(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工作管理情况。
2018年,市绩效办抽取了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44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三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该项目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以确保处理群众信访复复核事项,及时完成上级交办重要信访案件,组织市直单位进驻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中心解决,促进信访事项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比较好,达到了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河池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河池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池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