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8年8月22日在河池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河池市财政局局长 陈会邦
市人大常委会:
日前,自治区已批复2017年我市本级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1234”工作思路,扎实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的“六大行动”推进年活动,有效促进全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发展改革深入推进,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2017年全市组织完成财政收入69.45亿元,完成年初计划66亿元的105.23%,比上年增长11.59%;其中:市本级组织完成财政收入13.58亿元,完成年初计划12.26亿元的110.80%,完成调整计划13亿元的104.49%,比上年增长17.44%。2017年市本级决算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443541万元,比上年减少90586万元,下降16.96%。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4229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0594万元,下降19.21%。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为2059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8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包括在调整预算时收回或年底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使用数额比较大的项目包括自治区下达的市人民政府驻地搬迁办公场所维修和相关设备购置经费4807万元、2015—2017年度农村客运、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3416万元、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90万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00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443541万元。其构成情况是:
(1)本级收入780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76352万元的102.2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455万元,增长18.98%。
(2)上级补助收入(即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1812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006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885万元,与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3万元,增长2.46%;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11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768万元,增长44.11%,主要是结算补助收入增加比较大,包括自治区一次性给予支持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10000万元和市人民政府驻地搬迁办公场所维修和相关设备购置经费5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2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840万元,增长43.88%,主要原因2017年争取到自治区下达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1418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191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5694万元,下降55.0%。其中:置换债券892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6494万元;新增债券299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00万元。下降较大主要是置换债券减少所致。
(4)调入资金544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916万元,下降12.70%。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174万元,与调整预算时的金额一致;从政府性基金调入7910万元,是根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文件规定,在今年年初办理政府性基金结转时从有关项目收入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其他资金调入10318万元,与调整预算时的金额一致。
(5)上年结余收入1059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08万元,增长5.04%。
在市本级地方本级收入78077万元中,税收收入完成350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95万元,增长20.25%,占地方本级收入比重为44.84%,比上年提高0.4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43068万元,比上年增加6560万元,增长17.97%,占地方本级收入比重为55.16%,比上年减少0.47个百分点。主要项目决算情况是:
——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111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760万元的104.05%,比上年增加4505万元,增长67.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和自治区调整了各级分成比例造成。地方分享比例由原来的17%调整提高到34%。
――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28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280万元的126.40%,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6.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利润较上年下滑。
――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完成28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670万元的106.25%,比上年增加470万元,增长19.86%。
——耕地占用税完成37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500万元的148.76%,比上年增加3613万元,增长3408.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清理土地交易一次性补缴历年欠缴部分。
——专项收入完成99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4511万元的68.59%,比上年增加4132万元,增长70.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4337万元,而上年仅提取14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9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6300万元的103.90%,比上年增加6328万元,增长59.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清理历年欠缴一次性入库形成。
——罚没收入完成82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7100万元的115.92%,比上年增加1566万元,增长23.5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422943万元。其构成情况是:
(1)本级支出3037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24319万元的93.65%,比上年决算增加66636万元,增长28.11%。其中: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年底采取权责发生制列支70022万元,比上年增加26553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11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当年需上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计2222万元,而2016年没有该项上解支出。
(3)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结算补助支出)13914万元,比上年增加982万元,增长7.59%。2017年市本级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各县和宜州区(2017年仍按自治区直管县管理)的资金来源包括市本级财力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上级下达市本级专项补助资金转安排等,补助的主要内容有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配套、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配套、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配套、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奖励资金、“美丽河池·生态乡村”活动奖补资金等
(4)债务还本支出89341万元,比上年减少149729万元,下降62.63%。其中:通过申请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解决89296万元,用本级财力偿还45万元。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经过前两年的置换,非债券存量债务逐年减少,因此通过债券置换非债券存量债务就减少。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33万元,比上年减少21341万元,下降59.0%。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政府性基金调入补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将截至2017年底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超过当年该项收入的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2016年明显减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33万元后,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额为14833万元。
在本级支出303721万元中,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决算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5700万元的80.96%,比上年增加3808万元,增长15.17%。完成调整预算数比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给予市人民政府驻地搬迁办公场所维修和相关设备购置经费由于相关工作刚刚启动尚未形成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333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3369万元的99.87%,比上年增加3499万元,增长11.73%。
――教育支出350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6787万元的95.26%,比上年增加3555万元,增长11.29%。
――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000万元的100%,比上年增加303万元,增长17.8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027万元的97.39%,比上年减少1633万元,下降25.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因素造成,即2016年安排民族博物馆建设资金1500万元和安排体育场建设经费800万元,而2017年没有此项目。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8949万元的98.69%,比上年增加6124万元,增长48.70%。主要原因:一是从2017年5月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社部门从社会保险基金列支,因此从2017年5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就需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待后清算),其支出反映在本科目,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5898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以支付养老金而由财政补助562万元;三是2017年起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6000元/人·年)增加1955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1982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2230万元的89.16%,比上年减少1227万元,下降5.83%。完成调整预算比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下达的2017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232万元为一次性补助,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涉及今后年度所需,因此当年没有完全分配下达到部门而结转1691万元。比上年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自治区一次性下达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河池市人民医院建设600万元;二是从2017年5月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由人社部门从社会保险基金列支,而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费由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并反映在本科目。
――节能环保支出409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41996万元的97.62%,比上年增加12655万元,增长44.65%。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上年增加13849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6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6711万元的99.91%,比上年增加2644万元,增长18.82%。
――农林水事务支出160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6211万元的98.92%,比上年增加1916万元,增长13.57%。增长的主要原因:2017年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广西河池市九万山片区、龙滩库区片区、东兰革命老区片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1500万元和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280万元,均反映在本科目。特别说明的是:市本级扶贫投入重点是安排和配套给各县(区),实际支出没有反映在“21305扶贫”科目。2017年我市本级实际投入扶贫(狭义)5002万元,比2016年增加2580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增量12455万元的20.7%,高于自治区要求(20%)0.7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支出97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4021万元的69.38%,比上年增加3733万元,增长62.27%。完成调整预算比较低的主要是自治区下达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和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补贴资金当年尚未分配到各县(区)而结转在市本级形成。比上年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自治区给予一次性补助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前期工作经费共计1700万元;二是安排城区天网工程二期建设项目3000万元反映在该科目。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2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5297万元的100%,比上年增加19668万元,增长125.84%。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一次性下达专项用于支持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10000万元,以及安排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补贴5000万元和豁免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务5000万元列支在本科目。
——住房保障支出182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8626万元的97.81%,比上年增加5869万元,增长47.53%。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比上年增加53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104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788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5310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市本级政府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10416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9739万元,完成年年初预算的122.32%,比上年减少20561万元,下降34.1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0.9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159万元,下降37.98%);上级补助收入3990万元(实际自治区补助市本级4009万元,但当年市本级通过自有资金安排金城江区19万元,在报表的处理上直接冲减市本级收入),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56万元,增长1605.13%;上年结余收入35439万元,比2015年结余数增加5333万元,增长17.71%;债券转贷收入25000万元(全部为置换债券),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700万元,下降27.9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市本级政府基金总支出决算数为7885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455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4.2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148万元,增长147.45%。补助下辖的自治区直管各县和宜州区(2017年仍按自治区直管县管理)支出3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82万元,下降42.09%。补助的内容主要是清算2016-2017年度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收入分成及其计提代征手续费和银行业务经费、新型墙体材料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调出资金79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227万元,下降82.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可盘活的政府性基金存量资金比上年减少;债务还本支出25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21%,为通过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置换债券偿还有关存量债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8265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决算数为52317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3358万元。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为82652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516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1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0662万元,增长128.77%。完成年初预算和比上年增加比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从2017年1月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由原来实行的县级统筹变为市级统筹,其收入相应纳入市本级收入管理,但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均不包含此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953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94万元,增长7.67%。上年结余收入214788万元。特别说明的是上年结余收入与2016年的支出决算中的年终结余数不一致,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增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上年结余数。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决算数为52317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18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5947万元,增长60.72%。完成年初预算和比上年增加比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从2017年1月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由原来实行的县级统筹变为市级统筹,其支出相应纳入市本级支出管理,但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均不包含此项支出。上解支出45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16万元,增长1055.38%。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为112万元,全部是上年结余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2万元,下降69.2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万元。
二、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2017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反映,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8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171万元减少323万元,下降14.8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21万元减少13万元,下降10.74%;因公出国(境)23批次5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436万元减少93万元,下降6.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辆共计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辆36万元增加37万元,增长102.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400万元减少130万元,下降9.29%。2017年底公务用车保有辆为522辆);公务接待费3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14万元减少217万元,下降35.34%。2017年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4700批次38182人次。
三、2017年市本级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2017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724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28000万元,专项债务96300万元。
2016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6942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59805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96225万元。
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全部为政府债券)1441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9196万元,专项债务25000万元。2017年由政府偿还债务本金114341万元(通过地方政府置换债务偿还114296万元,使用本级财力偿还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9341万元,专项债务25000万元。
2017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6955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62795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7560万元。债务余额小于债务限额。特别说明:2017年底债务余额不等于2016年底债务余额加上当年收入减去当年支出的原因是部门自行偿还的部分(其中:一般债务单位自还45万元,专项债务单位自还28665万元)没有反映在财政决算报表中。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7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500万元,全年共动支预备费0万元。未动支的预备费2500万元,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已用于平衡预算。
(三)2017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不含转贷金城江区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为1441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9196万元(置换债券89296万元,新增债券29900万元),专项债务25000万元(全部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原向相关银行借款的本金,支出全部列为“债务还本支出”。
2017年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299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配套2400万元,城区公厕建设项目260万元,市中心城区降尘点建设项目170万元,乾宵路道路维修改造项目2000万元,城区园林设施安全隐患抢修工程200万元,龙江河污水管网除险加固工程300万元,上任北路雨污分流管道工程600万元,干部职工生活辅助用房600万元,芝田路网F号路项目1500万元,芝田路网H号路项目800万元,芝田路网E号路以及交叉路口项目600万元,芝田路网BC号路项目220万元,城区路网百旺一、二路项目900万元,翠竹路项目520万元,上任一、二、三路项目700万元,高速路河池城西出口匝道亮化及附属工程150万元,高速路河池城西出口匝道金城西路至肯研河段道路工程350万元,高速路河池城西出口匝道乾宵路至肯研河段道路工程200万元,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1500万元,城区天网工程二期建设项目3000万元,特殊病区项目200万元,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大楼项目500万元,中心粮食储备库项目1000万元,工人文化宫项目3000万元,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及周边广场建设工程2000万元,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300万元,大任产业园拉腊沟净水厂段应急工程项目300万元,大任产业园拉往沟污水厂段治理应急工程项目100万元,大任产业园至拉浪公路工程项目3000万元,老年门球场和地掷球场拆迁项目300万元,综合检务大厅建设项目150万元,消防训练中心及城西消防站项目300万元,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280万元,九万山片区、龙滩库区片区、东兰革命老区片区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1500万元。
配套各县和宜州区资金支出列为补助自治区直管县支出,配套金城江区资金支出直接冲减市本级相关科目收入;其他项目根据内容列相应支出科目。
四、落实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我们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市本级决算总体良好。
(一)强化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2017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出台,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培植财源,依法组织征收,加快支出进度,较好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税部门强化征管措施,竭尽全力挖潜税源,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7年市本级组织完成财政收入135840万元,完成年初计划122600万元的110.80%,完成调整计划130000万元的104.49%,比上年增长17.44%,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在全力组织征收的同时,高度关注财政收入结构,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2017年市本级非税收入完成43068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比重为55.16%,比上年降低0.48个百分点。三是上级补助收入大幅增长。各部门积极主动到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2017年市本级共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81276万元,比2016年增加50061万元,增长38.15%。四是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壮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壮大。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达303721万元,比上年增加66636万元,增长28.11%。其中:财政八项支出195485万元,比上年增加31361万元,增长19.11%。
(二)保障重点需要,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脱贫攻坚投入不断加大。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政策,在预算安排、债券资金分配、财政存量资金使用上优先保障扶贫需要,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市本级共筹集资金829万元率先在全区开展为贫困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筹集扶贫小额信贷贴息680万元,撬动金融机构向贫困户发放贷款10.93亿元;落实2016年如期脱贫摘帽贫困村市级奖励资金928万元;落实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市级配套资金2170万元;支持建成“河池市科技创客城大数据中心”,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统筹试点。同时,制定出台《河池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工作方案》《河池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河池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扶贫资金投入和资金监管规范性文件,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升。认真贯彻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落实学前教育投入和资助机制;积极落实中职学校、高中学校、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国家助学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落实资金900万元实施河池高中学生公寓楼、河池市第二高中综合楼、民族高中学生宿舍楼建设;争取到中央基建资金2746万元实施河池市第二高中和民族高中教学综合楼;筹集资金2000万元实施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及周边广场建设工程,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市本级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11.29%。三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正式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支持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能力;支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给予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筹集资金265万元支持实施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建设;足额落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足额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标准195万元;及时落实和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比上年增长48.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8915万元,比上年增长8.93%。四是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足额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落实资金690万元积极支持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出台《河池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办法》;继续支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足额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369万元;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制度;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积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推进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2017年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0416万元,比上年增长4.21%。五是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及时足额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继续支持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争取到水污染防治工程资金3141万元、土壤污染防治工程资金31418万元,进一步加大对水和土壤污染的治理投入力度;投入4000万元继续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筹集资金300万元支持各县(区)深入实施“美丽河池•宜居乡村”工程,支持农村改厨、改厕、改栏圈、村屯公共照明建设、绿色村屯创建活动建设,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2017年市本级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增长44.65%。六是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筹集资金395万元对2016年获认定的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给予奖励;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重大水利工程以及病险水库加固除险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农业补贴和农业保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油价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大力支持十大百万产业发展;全力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支持推进林业改革。2017年市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比上年增长13.57%。
(三)着力推进改革,财税管理更加规范。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按照《河池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转入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了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完善。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结转结余超过两年的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2017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共对123个项目进行了自评,涉及金额53183万元,占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17.51%;市财政组织专家对其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河池龙岩滩流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大任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经费、第四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工程、锑银多金属综合回收循环经济及环境治理产业升级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涉及金额31557万元,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有2个项目、良好的有2个项目,中等的有2个项目。二是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河池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环境保护税法开征前各项准备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相关降费减负政策,停征、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市与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制定出台《河池市本级与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方案》。宜州撤市设区后,为理顺市本级和宜州区两级政府财政关系,制定出台《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宜州撤市设区过渡期(2017—2021年)市对宜州区财政体制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四是深化财政投入方式改革。扎实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市本级的河池市中心城区城市地下停车场及河池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金城江区第五小学扩建项目进入了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出台《河池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切实解决公共财政投入不足。2017年全市共争取到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1.44亿元,有效解决了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河池段)、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河池段)、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引导基金,撬动银行放大10倍向中小企业放款。五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市本级统一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统一安装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系统。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
(四)完善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建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决策部署,积极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进行防控。一是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违规融资以及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融资行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成立河池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河池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支出事项监测。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建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和建设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系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2017年市本级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的金额达到8.0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为7.60亿元,节约率5.43%;网上商城已入库供应商45家。三是强化投资评审。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力度,狠抓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服务和水平,规范投资评审行为,提高投资效益。2017年市本级共评审项目158个,送审金额5.09亿元,审定金额4.09亿元,核减金额9988万元,核减率为19.63 %。
(五)强化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我们继续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是积极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切入点,由纪检、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各县(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及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扎实开展“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检查。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为切入点,在各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部分单位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外出公务考察以及是否存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小金库”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三是深入开展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为切入点,继续组织人员对各县(区)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四是加强干部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财政事业保驾护航。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结果进一步好转,但由于各方面原因,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一是财源培植任务依然艰巨,财政增收的基础依然不够牢固。二是财政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三是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比重依然比较高,财政收入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财政支出进度特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依然比较慢,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绩效评价力度还不够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还未形成,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加快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
五、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河池市审计局《河池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河审财报〔2017〕21号),对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报告要求做出的整改事项,我们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落实,认真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按时上缴预算收入10802.3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按时上缴的预算收入,市财政局已分别于2017年1月、2月、3月、5月、6月分批全额缴入了国库,整改完毕。
(二)关于“将资金拨到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1133.62万元”问题的说明及整改情况。
1.将资金拨到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1133.62万元的构成及主要原因。
(1)单位归垫经费735.23万元。其中:归垫医疗保险费609.50万元,归垫从基本户托收费用125.73万元。归垫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按照市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费要求,将职工医保和公积金的单位负担部分和个人负担部分一次性缴纳,所以单位以归垫的方式从国库转回单位基本账户,以便实现一次性缴纳;二是单位与银行签有协议,直接由银行从基本户托收个人所得税和水电费等费用,事后申请归垫回基本户。
(2)集中汇缴自治区总工会383.39万元。按照自治区总工会的对工会经费的管理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的工会经费383.39万元汇集到本单位工会经费专户后一性上缴给自治区总工会。
(3)拨付河池市气象局气象经费15万元。河池市气象局属非本级预算单位。目前各地均没有将国库集中支付连接到非本级预算单位。对非本级预算单位的拨款均采取实拨的方式。
2.整改情况。由于事实已发生,已无法对应整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
(三)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2987万元”问题的说明及整改情况。
1.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2987万元的主要原因。拨付市文化宫807万元、市工业园区管委会1700万元、市国土局480万元共计2987万元,均为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本级预算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一直以来均采取实拨方式,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2.整改情况。由于事实已发生,已无法对应整改。从2017年起,我们已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四)关于“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率低”问题的说明及整改情况。
1.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预算执行率低的资金主要来源是上级转移支付,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度偏慢。
2.整改情况。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将财政支出进度纳入对市直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红黑榜”通报、约谈、收回资金、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等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督促各部门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的说明及整改情况。
1.关于一般公共预算预留资金较大的原因。这些资金都是必须安排的,但涉及多个部门(比如:增人增资、项目前期经费、节能减排经费等),年初无法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或者是安排给非本级预算单位的资金(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资金、债务利息、债务发行费、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助和医疗统筹费、航线补贴等),或者是安排补助下级支出(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配套等)。
2.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留资金较大的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留的资金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等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是经当年度土地收支结算后才予以安排,由于年初预算编制未能确定土地收支结算项目数,因此预算编制无法细化到具体项目及预算单位,需预留待结算后安排。
3.整改情况。对一般公共预算预留资金问题,近几年来,我们不断进行了整改,先后将非税收入安排、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等预留资金细化到部门到项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将可能落实到部门的资金全部落实到部门,尽可能减少预留资金规模和项目。
(六)关于“未办理核销审批程度核销财政借款291.95万元” 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后,市财政局已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
(七)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往来款清理工作,每年都组织开展清理,一方面督促相关单位偿还到期借款,另一方面年底视财力情况核销部分“暂付款”。但由于我市本级财力十分困难,短期内很难将“暂付款”全部转列支出。2017年在调整预算时核销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暂付款5000万元。另外,清理与市国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往来款13000万元。2017年底市本级“暂付款”余额比2016年底减少21827万元,下降37.28%。
(八)关于“市本级国库支付存在向非最终收款方拨款行为”问题的说明及整改情况。
1.从国库转到单位实有账户资金的主要构成和原因:一是用款单位转回实有账户发放绩效考评奖、聘用人员工资、专项补助等9634万元。原因是集中支付单笔只能付给单个收款人,单位为了满足对个人批量发放和统一代扣的需求,选择先将资金转回基本户,再造册给代理银行批量处理。二是用款单位转回实有账户“五险一金”1290万元。原因是单位根据市社保局和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将所需缴纳的职工“五险一金”的财政负担部分和个人负担部分在基本户中汇集后一次性缴纳,以便进行分账核算。三是有文件依据确需转回单位实有账户2555万元。其中:市卫计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防艾经费共1575万元根据上级考评文件要求必须按时足额转到单位基本户;市职教中心和河池高级中学财政贴息资金463万元按照贷款协议必须转到单位相应账户中以便归还债务利息;各单位缴纳的绩效考评奖个人所得税416万元,根据地税部门的要求只能从单位基本户中自动划扣;根据单位与供水公司和电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由银行从基本户托收的水电费共101万元。四是因年初预算资金尚未通过人代会审议批准,单位事先垫付的各项工作经费待预算通过并在预算指标下达后归垫单位实有账户共4496万元。主要包括:市人民医院归垫住院医师规范化工作经费804万元;市机关事务局归垫应急机要通信公务用车经费504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支农民安置办证费归垫款82万元等。
2.整改情况。一是为了满足单位对个人批量发放和批量代扣的需求,我们将联系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要求提供能够批量分解到个人账户的银行内部核算户给单位,以实现批量处理的功能。二是针对单位将“五险一金”转回实有账户的问题,我们将与市社保局和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接,探讨如何实现各预算单位“五险一金”的个人负担部分和财政负担部分多次缴纳,无需再在单位基本户中汇集后一次性缴纳。三是我们将及时更新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监控包括工资性支出在内的一切向本单位实有账户转账的行为。依据《关于规范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归垫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河财库〔2011〕6号〕规定,对于单位为了正常开展业务急需先垫付后归垫的资金严格按照先报备后审批的程序办理,同时加强对审批手续的把关,对于不满足必要条件的归垫行为一律禁止,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
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我们将根据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意见严格抓好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本级2017年决算工作基本结束。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市委确定的“1234”工作思路,以开展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为抓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