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8〕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承担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及社会培训服务工作职责,提高劳动者社会职业素质,包括提供加工制造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信息技术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现代服务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机动车应用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短期职业技术培训及其它社会服务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本级),内设5个教学部、14个内部机构、2个群团组织,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教学部(交通运输教学部、电子信息教学部、机电技术教学部、财经商务教学部、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
教学部是学校教育教学业务的执行部门,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和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的指导与协调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学部教师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
2.制定和实施学期工作计划、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等计划,落实学期教学任务。
3.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有效地组织、协调、控制、监督各教学环节,组织教学改革的研究。提出各课程及交叉课程的教材选用意见。
4.负责所属教研组、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协助做好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与建设。负责校企合作的具体落实工作,
5.负责教学部的教师聘用、培养和考核工作,协助做教师业务培训及学历进修的选送工作。
6.负责教学部学生思想政治、日常行为规范和纪律教育,负责学生的入学教育、毕业教育,负责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教学部学生的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奖评优的评定工作,负责校级各类评奖评优的推荐工作。
8.负责对教学部学生会指导及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做好学校学生干部的推荐工作。
9.负责教学部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及向学校推荐工作。
10.负责国家资助申请的组织及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的推荐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教学部教学实习、毕业实习、就业工作。
12.负责教学部的安全稳定和控辍保学工作。
13.负责做好教学部的财产公物管理工作。
14.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申报、检查、评估工作。
15.配合学校做好绩效量化考核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是在党委和校长领导下的综合职能部门,具有综合服务、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管理功能,承担学校办文、办事、办会等重要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党委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意思形态建设工作。
2.负责教职工聘任、离退休、劳资以及职称评审、聘用等人事工作。
3.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考核、奖惩、计生、绩效考评工作。
4.负责学校党报党刊的征订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党费的交纳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办公室
1.负责组织、安排、协调综合性工作、学校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
2.负责组织起草学校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以及有关文件、材料。
3.负责公文和信函管理。负责学校请示、报告和上级来文的拟办。
4.负责校史、校志、工作简报及学校大事记编撰工作。
5.负责教职工考勤工作,负责教职工出境、出国的报批工作。
6.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
7.负责学校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文书、档案、信访和保密工作。
8.负责安排学校节、假日值班等有关事项。
9.负责校车的管理和使用安排。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检监察处
1.协助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工作。
3.负责教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检查、监督。
4.负责组织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对学校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6.负责对学校的各项重要工作进行测评。
7.负责对教学部的安全稳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8.负责督促教学部、处室做好考评工作。
9.参与学校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监督。
10.完成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领导班子交给的工作。
(五)学生工作处
1.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围绕“立德树人”和学校育人的目标,组织开展德育工作。
3.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各教学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及学生军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会、社团管理及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及开展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8.负责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培训、考评、管理工作。
9.负责班级及学生的评优活动的组织与审核工作。
10.负责承办学生违纪处分的有关手续。
11.负责指导学生早操及学校升旗仪式,管理学校广播站。
12.负责心理咨询室建设并正常开展工作。
13.负责学校公共区域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和检查工作。
14.配合网络宣传处做好校园电视节目的录制工作。
15.负责构建学生安全信息网络。
16.负责学籍管理、学生证、毕业证办理和发证管理工作。
17.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欠费收缴工作。
18.配合教学部做好安全管理、控辍保学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方案,指导各教学部拟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规划,组织新增专业论证和申报工作。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
3.负责做好课题立项的申报、评审、管理、成果鉴定与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做好日常和期末的教学检查工作,负责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监控工作,负责教学事故的查处。
5.协助总务处每学期在学生离校前20天完成学生使用的财产进行清查。
6.负责制定并实施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教学质量的考核与评价。
7.负责推进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提升师生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和管理能力的培训。
8.负责组织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及学生的技能抽查工作,指导教研组活动,指导、检查和考评教学部教学工作。
9.负责学生的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组织建设试题库,编制各专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教学实训设备和教材、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图书、教材、参考资料征订的审查认定。
11.负责指导各教学部收集、整理教学资料,完善教学档案管理。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职招生政策。
2.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的策划和实施及招生咨询工作。
4.负责新生入学接待工作。
5.负责招生信息的收集和统计。
6.负责做好招生工作总结工作。
7.组织开展招生、送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送生任务。
8.配合教学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9.做好招生队伍的管理与建设。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负责学生就业教育、指导、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2.会同学生处、各教学部做好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教育。
3.负责制定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就业、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
4.负责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的组织及管理。
5.负责收集就业信息,考察相关企业,确保安全就业、优质就业、满意就业(学生、家长有较高的满意度)。
6.负责做好学生到企业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学生途中安全。
7.负责处理学生顶岗实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8.负责校企合作或联合办学及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
9.负责优秀就业学生的遴选和音像材料的收集。
10.负责收集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提出学校专业建设的建议。
11.负责做好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鉴定工作。
12.做好学生实习就业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制定、落实与学校后勤服务保障相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校内职工宿舍管理和学校出租房管理。
3.负责财产物资验收、入库登记、发放、报废等管理工作。
4.每学期在学生离校前20天完成学生使用财产的清查工作。
5.参与大宗物资的采购、招标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供应。
6.负责监管学校食堂、超市的卫生、价格、服务质量。
7.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8.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
9.负责校舍设施、水电管理和维护工作。
10.负责学校水电设施管理,按时准确抄报各用户的用水用电量。
11.负责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
12.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财产损坏的赔偿及维修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保卫处
1.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维护正常的秩序。
2.负责对安全保卫人员工作指导和管理,督促安全保卫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3.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伤害事故的防范工作。
4.经常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消除隐患。
5.负责对案件、事故的调查或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案件。
6.负责监控室管理,注意保存有价值的录像内容,维护好监控设备。
7.负责全校的户籍管理和校内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消防设施管理,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校内保卫队伍及学生护校队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学校经费的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决算,并进行具体核算与管理。
3.负责组织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
4.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开源节流工作。
5.负责审核学校各项开支,规范报批程序。
6.负责学校账户、票据、收费的统一管理。
7.负责学校人员工资、津贴和福利的发放工作。
8.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管理。
9.负责学校资产账务管理,协助总务处进行财产清查。
10.负责收费许可证的申办与验审,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
11.负责填报学校财务统计报表,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12.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财务情况,准确提供财务信息,通报不履行财经制度的情况。
13.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采购验收核算及报废等管理工作。
14.负责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管理。
15.负责学校校企合作资金核算和管理。
1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开发社会和经济效益好的培训项目。
2.负责制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及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加强对驾校和技能鉴定所的管理。
4.负责技能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培训队伍,确保培训质量,实现较高的满意度。
5.负责落实培训的协调组织、质量监控及就业推荐工作。
6.负责培训督促检查指导,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按要求做好报账工作。
8.负责做好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负责相关办班音像资料归档。
9.负责成人教育的招生工作、学籍管理、教学组织、证书办理工作。
10.负责办理参加培训人员的上岗证、等级证等业务。
11.负责培训设备和耗材的管理,杜绝丢失和浪费。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信息中心
1.负责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网络扩容和技术升级。
2.负责校园网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3.落实网络运行监控措施,保障校园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4.全面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搞好学校网页制作维护工作。
5.提供网络信息服务,负责组织校园网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
6.为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7.组织开展网络技术及应用的培训。
8.做好教室智能平板电脑的维护工作。
9.负责网站各栏目的策划和日常内容的编辑工作。
10.负责学校各类显示屏幕的管理,内容采编及播放。
11.负责学校网络电视的管理及学校电视节目内容采编及播放。
12.负责校园网资产管理,做好校园网资产的日常检查、核实。
13.负责社会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学校各项资助体系。
2.负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及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负责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的申请受理、公示、审核、上报,负责有关资助金发放的相关手续,协助财务处与代放银行进行资金对帐。
4.负责建立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典型学生档案。
5.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
6.协助学生处对受助学生进行感恩教育。
7.负责做好迎接按上级资助检查的准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项目办公室
1.负责校园项目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2.负责完成工程开工前全部报批手续。
3.参与项目建设招标的组织工作。
4.负责项目施工的全面管理。
5.负责与施工、监理、设计、质监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基建计划及有关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7.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工作。
8.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关于青年工作的决议、指示,及时汇报和反映情况,当好党的助手。代表维护青年利益,表达青年愿望,真正成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
2.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布置和检查团的工作,检查和指导各团支部的工作,培训团的干部,交流团的工作经验,切实发挥共青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抓好团干的思想、业务建设,认真选拔、培养、考核和大胆使用学生干部。加强团员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团员切实履行团员义务。
4.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员学习制度,做好团的发展工作。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5.做好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团员证的颁发和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6.与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共同督促、指导学校学生会开展工作,使学生会真正成为“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7.协助学生工作处组织和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
8.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之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
2.协助党政办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3.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5.履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特点和优势,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6.履行维护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7.履行监督职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
8.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
9.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定期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工会工作。
10.做好计划生育及妇女工作。
11.做好慰问或安抚工作。
12.做好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13.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份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两费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859.56万元,同比减少2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部门发放,本年度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免学费补助)财政不再进行预算,待中央及自治区安排时再追加预算处理。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517.56万元,同比下降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部门发放。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342万元,同比减少1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专、本科函授学员减少,且学员直接交费到联合办学的高等院校帐户,学校取得分成收入大为减少。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免学费补助)0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免学费补助)财政不再进行预算,待中央及自治区安排时再作为追加预算处理。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859.56万元,基本支出3137.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3%;项目支出7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7%。
㈠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教育支出2904.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同比减少3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部门发放,本年度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免学费补助)财政不再进行预算,待中央及自治区安排时再作为追加预算处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444.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5%,同比增长8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纳入预算。
3.医疗卫生类科目256.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同比增长1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奖励性绩效增量纳入医疗保险基数申报。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53.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同比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为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㈡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137.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同比减少30.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49.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2%,同比增长2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转到此项目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同比减少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免学费补助)财政不再进行预算,待中央及自治区安排时再作为追加预算处理。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4.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同比减少9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房公积金转到工资福利支出核算、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部门发放。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7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同比增加7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42万元从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为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5.40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门面租金)20万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复印纸;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非税收入-学宿费)35.40万元,主要用于招生简章等资料印制费5.4万元、教师培训费30万元。
四、2018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预算情况
㈠2018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接待费9.5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公务车辆加油、保险、维修、过桥过路通行、停车、洗车等费用;
㈡会议费0元;
㈢培训费3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职工各类培训费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份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两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