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河财预[2017] 35号文件《河池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本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我单位2018年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 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二)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八)指导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九)指导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工作。
(十)指导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
(十一)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指导、计划、总结、数据汇总上报及督促检查。
(十二)对居民膳食状况、营养改善效果及营养相关疾病进行监测。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办公室、免疫规划管理科、流行病与寄生虫病地方病防制科、艾滋病与皮肤性病防制科、结核病防制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科、食品与环境卫生科、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科、预防性健康体检与学校卫生科、检验科、质量管理科、健康教育与信息管理科、财务科等13年内设机构,是河池市卫计委主管下二层卫生机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为75人。单位实有人数在职职工为98人(其中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69人、单位负担聘用人员19人、返聘退休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
第二部分: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见下载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8年全年预计收入数为937.15万元,其中:
1.财政日常经费拨款769.1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公用支出。
2、市本级补助延续下来的三项目专项拨款8万元,其中: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专项5万元、结核病防治专项1万元及计免专项2万元。
3、2018年新增专项拨款140万元,其中:疾病预防和控制专项40万元、重点传染病防控专项50万元、冷链及免疫规划专项50万元。
4、全年单位非税返还可支配数约为20万。主要是预防接种专项。
(二)2018年全年单位预计总支出937.15万元,其中财政负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约769.15万元,专项经费14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0万元;
A、财政负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769.1533万元
1)、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性支出487.1358万:其中基本工资239.3837万元、津贴补贴15.6544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111.2316万元、奖励性绩效64.8408万元;预留年终绩效考评奖56.0253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163.9845万元:其中:医疗保险费 60.4681万元(其中基本医疗29.2281万元,大病统筹1.1730万元,公务员补助30.067万元);工伤保险1.9485万元、女职工生育险1.705万元,失业保险2.43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4272万元。
3)、1名离休人员特需经费及公用经费0.16万元;
4)、退休人员非统发退休费2.74万元;
5)、住房公积金按工资年总额的12%计算后得58.4563万元
6)、工会经费9.7427万元
7)、福利费69人*60元/人/年=0.4140万元
8)、单位2名遗属补助分别1.62万元;
9)卫生防疫津贴17.30万元。
10)伙食补助费27.60万元
B、申请市财政局列入2018年预算的市本级专项支出:148万元,
其中自延续下来的市本级补助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专项5万,计免项目2万、结核项目1万,2018年新增专项拨款140万元,其中:疾病预防和控制专项40万元、重点传染病防控专项50万元、冷链及免疫规划专项50万元。
C、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0万元。其中
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办公费支出1.50万元。
2、接待费支出0.5万元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2万元。
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777.21万元;占支出预算82.9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1.48万元,占支出预算10.83%
(3)住房保障类支出预算58.46万元,占支出预算6.24%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3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15万元,项目支出148万元,非税支出2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7.2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及离退休工资等支出,以及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项目支出为148万元,(其中2018年新增专项拨款140万元,包括疾病预防和控制专项40万元、重点传染病防控专项50万元、冷链及免疫规划专项50万元);历年延续项目8万元,包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专项5万,计免项目2万、结核项目1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4272万元、以及按规定计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死亡抚恤金。
住房公积金58.4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0万元,是单位非税收入上缴后财政返还的资金,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0万元。
(1)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5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17%。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我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及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2万元,增加300%。增加原因主要是市本级当年安排专项经费支出与往年相比多140万元,用于到各县开展各项督导检查、培训会议交通、市内执行公务等而支出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及年审费等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