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预算已于2018年1月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8﹞5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全市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建立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工资任务;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完成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管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和网站等。
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职责,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2个机构:
(一) 非文化物质遗产保护挖掘部。
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布计划;协助制定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承担全市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建立市、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达的各项工资任务;向各级政府申请非遗保护业务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完成河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指导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和管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数据库和网站等。
(二)展演部
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公益性展演;从事戏剧的艺术创作、艺术演出、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科研(民族乐改)研究。
第二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编制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10.51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10.51万元,基本支出294.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89%;项目支出1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1%。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8.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46%;
医疗卫生类科目29.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36%;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2.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8%。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94.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8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0.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3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1%。
2、项目支出预算1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1%。
三、2018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公开
表一:河池市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简表
表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分经济科目)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因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报表详见附件:
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8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