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河池市法制办及所属事业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和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2)负责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
(3)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有关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4)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5)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清理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6)承担为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依法清理、认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检查项目提出统筹安排意见;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管理行政执法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等有关证件。
(9)负责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有关法律事项的审核。
(10)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备案事宜。
(11)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承办因不服市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2)开展政府法制宣传、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区内外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法制业务交流以及与法学界的学术交流。
(13)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
(14)指导仲裁机构开展仲裁业务。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复议科
2、行政执法监督科
3、人事秘书科
4、政府法律事务科
5、法规科
6、河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二层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办编制9人,在职在编8人,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3名,科级2名,科员2名。二层机构编制4名,在职在编1名。
第二部分:河池市法制办及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18年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2018年预算数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232.7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91.99 |
1.经费拨款 |
232.75 |
二、外交 |
|
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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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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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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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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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 |
1.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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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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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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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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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18.06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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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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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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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9.92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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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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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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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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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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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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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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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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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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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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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品服务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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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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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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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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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 |
11.42 |
本年收入合计 |
232.75 |
本年支出合计 |
232.75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二十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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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
1.一般公共服务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
2.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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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
|
3.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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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净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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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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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拨款净结余 |
|
5.教育 |
|
其他净结余 |
|
6.科学技术 |
|
4.其他结转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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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232.75 |
支出总计 |
232.75 |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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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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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
|
|
合计 |
232.75 |
232.75 |
|
|
201 |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1.99 |
191.99 |
|
|
201 |
03 |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91.99 |
191.99 |
|
|
201 |
03 |
01 |
行政运行 |
|
|
|
|
201 |
03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
|
|
201 |
03 |
07 |
法制建设 |
191.99 |
117.49 |
|
|
210 |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9.92 |
9.92 |
|
|
210 |
05 |
|
医疗保障 |
9.92 |
9.92 |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92 |
9.92 |
|
|
210 |
07 |
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物支出 |
|
|
|
|
221 |
|
|
住房保障支出 |
11.42 |
11.42 |
|
|
221 |
02 |
|
住房改革支出 |
11.42 |
11.42 |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1.42 |
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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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基金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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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
** |
1 |
2 |
3 |
4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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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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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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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单位没有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全口径分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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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全口径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
** |
** |
1 |
2 |
|
合计 |
156.82 |
156.82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40.24 |
140.24 |
30101 |
基本工资 |
32.37 |
32.37 |
30102 |
津贴补贴 |
27.76 |
27.76 |
30103 |
奖金 |
2.50 |
2.50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0.66 |
0.66 |
30107 |
绩效工资 |
2.19 |
2.1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9.73 |
89.73 |
30201 |
办公费 |
31.50 |
31.50 |
30211 |
差旅费 |
8.00 |
8.00 |
30216 |
培训费 |
1.35 |
1.35 |
30228 |
工会经费 |
1.81 |
1.81 |
30229 |
福利费 |
0.05 |
0.05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3 |
0.03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28 |
0.28 |
30302 |
退休费 |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1.42 |
11.42 |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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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其中:公共财政资金安排预算数 |
合计 |
4.15 |
4.15 |
一、三公经费小计 |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1.00 |
1.00 |
3.公务用车费 |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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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会议费 |
2.80 |
2.80 |
三、培训费 |
1.35 |
1.35 |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32.75万元,同比增加11.59万元,同比增加5.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75万元,同比增加11.59万元,同比增加5.2%。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 2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68%;项目支出74.5万,占支出总预算3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91.99万元;
(2)教育支出1.35万元;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9.9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1.42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8.2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0.2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4.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5万元,项目支出74.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基本支出158.25,工资福利支出14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8
项目支出74.50万元:地方立法工作经费 8.00 万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32.00 万元;仲裁委工作经费 5.00万元;行政复议专项经费 8.00 万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专项经费 2.00 万元;依法行政调研专项经费 1.00 万元;全市法制办主任及法制工作会议专项经费 2.00 万元;政府法律事务相关文书送达经费 1.00 万元;综治维稳经费-涉及群体案件及疑难案件听证经费 1.00 万元;行政应诉专项经费 5.00万元;场地租金及物业费9.50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支出从会议费及培训费列取)。会议费2.80万元,比去年减少6%,培训费1.35万元,比去年增加16%,公务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