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市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执行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执行情况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河池市市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河池市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行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城市管理的要求,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的发展计划和行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督、检查验收;对已建成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更新和改造;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审批城区门头招牌、户外广告、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城市道路的占用和挖掘等事项;查处管辖区域内各种乱停乱放、违法停放、违法占道、违法挖掘等行为。
(四)综合管理全市风景园林绿化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申报及绿化工程资质审批等行业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绿化规划及阶段实施计划;负责所辖公园、绿地、公共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五)综合管理全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做好城区道路、广场、公厕的清扫、保洁和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的建设和运行工作;收集、处理城区生活垃圾;指导、管理城区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
(六)综合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工作。制定城市供水、用水计划;负责管理城市节约用水和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核准《城市排水许可证》。
(七)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城区管道燃气的规划、发展建设工作;负责新建燃气企业和燃气设施改建的审批,依照规章审批发放《城市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城市燃气供应网点燃气经营许可证》,依法对燃气许可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燃气经营等违法行为。
(八)负责本系统科技发展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组织行业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本系统档案管理及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财务、统计、审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城市维护费、市政专项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的申报、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人事、教育、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科级以下干部进行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行政机构数1个,单户表(其中:政府机关机构数1个,市路灯处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机构,非独立核算)。政府机关编制人数14人,机关工勤编制人数1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工勤人数1人,退休人数1人。路灯处年末实有人数7人,退休人数1人。
第三部分:河池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执行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一)收入总计4345.17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4345.17万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41万元。
(二)支出总计4136.04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类)0.6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0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死亡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642.3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类)3461.2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18.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2949.7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三)收入支出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740.59万元,同比减少319.61万元,同比下降10.45%; 本年收入为4345.17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增加同78.44万元,同比增长1.84%;本年支出为4136.04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减少450.3万元,同比下降9.82%;年结转和结余2949.72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增加同209.13万元,同比增长7.63%。
2016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740.59万元,同比减少319.61万元,同比下降10.45%; 本年收入为4345.17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增加同78.44万元,同比增长1.84%;本年支出为4136.04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减少450.3万元,同比下降9.82%;年结转和结余2949.72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增加同209.13万元,同比增长7.63%。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相同;本年收入为27.41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减少120.66万元,同比下降81.12%;本年支出为27.41万元,与上年决算同比减少120.66万元,同比下降81.12%;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同比相同。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池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9万元,项目支出3920.05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164.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17万元。
项目支出为基本建设之出3920.05万元。
三、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如下:1、基本工资43.13万元 ;2、津贴补贴55.01万元 ;3、奖金2.62万元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9万元;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64万元 ;6、办公费8.96万元 ;7、印刷费3.55万元; 8、手续费0.56万元;9、水费4.4万元 ;10、电费4.68万元;11、邮电费6万元;12、差旅费7.79万元 ;13、维修(护)费5.93万元 ;14、培训费1.76万元 ;15、公务接待费0.06万元;16、专用材料费4万元;17、退休费1.01万元 ;18、抚恤金0.03万元; 19、医疗 费13.34万元;20、住房公积金18.44万元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三公”经费共支出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已实行公务车改革行政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无出国出境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 次,人次3人。 公务接待费金额与2015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支出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只有纸质版(办公室管理),因为纸质版没有编号,且经管人表示所管资料不全,因此没法统计总额及分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