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宗教局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宗教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宗教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河池市宗教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推动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在河池的贯彻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草拟我市的宗教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贯彻实施。
2.组织开展全市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对宗教发展趋势和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指导全市宗教事务工作,组织培训宗教工作干部,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4.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河池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培养、选拔工作。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团体的有关事务。重点管理好市一级宗教团体;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做好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6.了解掌握河池市外宗教情况,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做好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内设科室:宗教事务科 负责有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电、信访、档案等机关文秘工作及有关行政工作;负责宗教业务经费的管理;拟订宗教工作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宗教事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承担督促检查工作;研究起草综合性政策,拟订具体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负责管理河池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等方面的工作,对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以及民间信仰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管理市级爱国宗教团体,协助市宗教团体管理经学班、义工班;负责宗教外事和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2.人员编制: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原委托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管理的河池市宗教事务局人员编制从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划出1名行政编制到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河池市宗教事务局),人员相应划转。河池市宗教事务局的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和离退休人员工作由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河池市宗教事务局)负责管理。
3.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无离退休人员。工勤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河池市宗教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7.64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算17.64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7.64万元,基本支出12.64万元,占总支出的71.66%;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28.34%。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35%。
教育支出类科目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8%。
医疗卫生类科目0.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3%。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12.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6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34%。
三、2016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比2015年预算减少了2万元;
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比2015年预算减少0万元。
第三部份: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2016年市宗教局预算公开表格附件——河财预[2016]3号 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