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6〕3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根据河池市委办公室文件河办发[2012]77号《关于印发《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宣传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并在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政策等方面实施指导。代管市委讲师团,联系市社科联,并在工作上实施指导。
2.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的宣传及社会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文化艺术和精神产品生产的管理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指导。
4.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的宣传思想工作、国防教育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宣传先进典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5.受市委委托,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体育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县(市、区)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订培训规划,并组织对县(市、区)、乡镇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6.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对外宣传、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对外宣传工作以及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政策和工作部署。
7.贯彻宣传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宣传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以及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本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8.负责制订全市新闻专业职务资格和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政策,并从宏观上实施指导。组织新闻、企业政工中级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9.承办市委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情况。河池市委宣传部是市委领导下的党委行政(宣传)部门,正处级单位。设在机构1个,挂牌机构3个,直属事业二层机构2个(其中参公1个)。当年挂牌机构增加1个(编制不变),其他无变动。
(二)人员情况。在职人员情况: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4人,科级以下2;二层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情况:退休11人(1人享受离休工资待遇);二层退休人员0人。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413.25万元,同比下降23.42%。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3.25万元,同比下降23.42%,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413.25万元,基本支出291.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48%;项目支出1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5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365.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46%,同比下降26.66%。
教育支出类科目2.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1.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8%。
医疗卫生类科目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同比增长11.2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4.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7%,同比增长20.73%。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9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48%,同比增长13.9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83.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3.12%,同比增长13.8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1%,同比下降13.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1.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1.56%,同比增长20.4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52%。
五、2016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6.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和部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控制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20.7万元节省了14万元。
附:1.河池市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简表
2.河池市委宣传部收支预算总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