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地震局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批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6]3号文)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我局部门预算公开赛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地震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4人。现实有人数4人,其中:处级在职领导2人,科级干部1人,科员1 名。事业编制4人,实有4 人。
二、人员支出58.74万元
(一)、工资福利性支出55.29万元
1、基本工资:22.12万元(按人事部门2015年9月份核定发放的编制内实有人员的职务和级别工资之和核算)
2、津贴补贴:14.96万元(按人事部门2015年9月份核定发放金额核算)
3、(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1.06万元(按2015年9月份发放的基本工资测算)
4、基础性绩效奖10.03万元,奖励性绩效奖3.37(按人事部门2015年9月份核定发放金额核算)
5、社会保障缴费:5.92万元
(1)、基本医疗保险:2.62万元(根据河政发〔2011〕89号文件规定,按在职人员12个月工资总额的6%计算)
(2)、大病统筹保险:0.08万元(按在职人数每人每年84元计算)
(3)、女职工生育保险:0.22万元(根据河政发〔2011〕89号文件规定,按在职人员12个月工资总额的0.5%计算)
(4)、公务员医疗补助:2.23万元(按12个月工资总额的4%计算)
(5)、职工工伤保险:0.08万元(参照桂政发〔2011〕73号文件规定执行,按在职人员12个月工资总额的0.5%计算)
(6)、失业保险:0.25万元(根据《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发〔2015〕2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在职人员12个月工资总额的1.5%计算)
6、机关后勤人员聘用经费:1.2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1万元
(1)、退休费:12.09万元
(2)住房公积金:7.46万元(按在职人员年工资总额[基本工资+规范后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考评奖(2015年实际发放2014年的绩效考评奖)]的12%测算)
三、公用经费3.45万元
(一) 、基本公用支出:2万元(在职5000元/人计算)
(二)、培训费:0.40万元(按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1.5%计算)
(三)、福利费:0.05万元(按在职职工60元/人计算)
(四)、工会费:0.94万元(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
(五)、其他: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6万元
五、专项支出32万元
(一)、地震培训和应急演练经费4万元
(二)、地震知识传输与管理5万元
(三)、地震宏观观测经费2万元
(四)、地震应急及联席会议费5万元
(五)、地震监测经费6万元
(六)数字地震观测指挥中心日常维护经费10万元
六、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与上年预算1.8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下降55.55%
(三)公务用车费预算1万元,与上年预算4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