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河池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池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河池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河池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水利局是河池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部门之间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七)审核重要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实施防洪论证制度。负责配合编制省际界河水利工程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和市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三)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综合协调、职工教育培训、职称改革、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河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河池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分级管理规定,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河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河池市水利局行政
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安全监督科、河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五个非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市水利建设管理站(水土保持站)、市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3、三个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市水利经济管理站、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市小水电管理站。第二部分 河池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河池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其中包括: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河池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河池市水利局2016年收入总预算1408.3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2016年经费拨款1167.3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41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教育支出6.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79万元,农林水支出125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规模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1408.3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1119.93万元增加288.39万元,增长25.75%。
(二)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25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10%。
教育支出6.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9%。
医疗卫生支出65.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7%。
住房保障支出80.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8.32万元,其中(按经济科目分类):
人员经费1000.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支出;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比2015年预算数52万元减少47万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5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减少66.67%。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2016年预算0万元, 同比减少37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
五、收支预算情况
河池市水利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1408.3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408.3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67.3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82.89%;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4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7.11%。
七、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1408.32万元,其中(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058.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15%;项目支出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85%。
附件1、河池市水利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