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指导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七)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八)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九)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7个(其中:政府机关机构数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法机构数2个,全额拨款事业机构数4个),代理发放离退休人员待遇机构1个。政府机关编制人数24人,机关工勤编制人数1 人,实有在职人数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数12人,实有在职人数1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数26人,实有在职人数17人,离休人数3人,退休人数26人。年末实有人数82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26人。年末单位公务用车5辆。
第二部分: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3374.83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326.55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48.2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3.28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退回重大公卫项目资金35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1392.2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513.06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类)1.5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44.7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的待遇方面支出及干部死亡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26.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日常工作运转、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医药服务管理、计划生育事业服务管理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 2253.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07万元,项目支出1779.99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5.97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9.15万元、津贴补贴137.52万元、奖金77.9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7.62万元、绩效工资49.14万元;公用经费4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7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22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5.43万元、邮电费0.94万元、差旅费2.03万元、维护费3.73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1.51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工会费2.9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离休费24.93万元、退休费140.34万元、抚恤金0.72万元、生活补助2.5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4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0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包含6个二层机构)实有公务用车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2.07万元,平均每辆 4.41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0次,600人次。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合计26.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维护费22.07万元,公务接待费4.22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合计比预算数减少5.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63万元,主要原因:1.对单位公车使用和运行加强管理。2.卫生和计生机构合并,除专项督导检查,无特殊情况下,一般工作业务出差由出差人员自行乘坐班车。公务接待费减少3.28万元,减少原因:严格遵守和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各类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9万元,比2014年减少9.02 万元,降低25.54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十分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预算绩效项目名称: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立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求,本着以人为本、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办证难问题,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建设河池市网上便民服务平台。
2.项目目标:横向上整合生育类证件管理与服务、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科技类机构与人员资格审批管理、纪检监察等核心业务信息,实现政务公开、网上申报、网上协同审批和内部运行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纵向上形成市、县、乡三级行政审批许可办证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新模式,从而规范各项审批程序,缩减报批时间,加强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3.项目内容:一是建设公众服务门户,依托河池市卫生计生网,建立网上便民服务门户,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业务申请、在线咨询、投诉建议、在线交流和政策法规等便民服务功能。二是业务办理和审批系统,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业务办理人员通过审批办理子系统开展各项便民业务审批办理服务工作。三是效能监察系统。通过与审批办理子系统的交互,可实时掌握审批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效能监察情况,同时向审批办理人员及时反馈监察督办意见。四是管理应用系统。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业务管理人员通过网上便民服务平台的管理应用功能可以实现工作信息引导、证件核实和统计分析,支撑业务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和辅助决策。
4.项目执行:预算批复概算总投资105万元(市本级财政投入)。到目前为止,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投入购置网络服务器2台和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投资71万元,按照工作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1.业务指标。
(1)目标设定合理、科学,达到区域内信息运行要求。
(2)目标完成:已完成每个建设项目的工作,按计划完成各标段的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各标段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完成项目实施年度目标任务的100%。
(3)组织管理:有效地落实施工制度、生产安生制度、财务制度,各项目承建单位的人员均具备职业岗位证,设备购置具备合格证,场地设置具备安全环保规定,信息资源管理良好,管理水平达到国家级技术和质量管理标准。
2.财务指标
(1)财政资金准时到位,资金到位率达标。
(2)资金支出规范合理,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完全相符,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分月用款计划、工作进度、基本建设程序、合同等要求拨付资金。
(3)会计信息真实,专项专核。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之有效,具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开发河池市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平台,推动了我市生育证服务制度改革,突破了现场办证的局限性,简化了办事程序,切实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卫生计生部门的工作效率,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因国家对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河池市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平台项目需要作内部调整,调整完毕后才能投入运行。
(四)相关建议。继续加大对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平台、全员人口数据库(二期)的项目建设的投入,真正实现河池市“互联网+医疗”为目标,以健康为中心,以人为中心,使全市患者方便及时的就医,满足居民“少花钱,看好病”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