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落实自治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等措施,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河池就业管理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统筹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市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管理工作。加强人才工作综合管理,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本市人才小高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河池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日常业务及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二)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部门决算共11个单位构成,具体单位名称如下: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河池市就业局、河池市技工学校、河池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河池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河池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河池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河池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47.14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765.19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251.7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河池市技工学校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河池市就业局提供有关就业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24.8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上级拨给工作经费及目标管理奖励金、银行存款利息。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705.2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747.1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886.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行政运行750.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42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73万元,公务员考核支出1.99万元,事业运行支出5万元,其他人事事务支出89.72万元。
2.教育支出(类)881.5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3.96万元,河池市技工学校教育支出877.5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02.0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局属单位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5.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626.7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95万元,项目支出 476.86万元。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78.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专项工作劳务费支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安置转业军队干部工作支出。
公务员考核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获奖公务员的奖励证书及奖章制作。
事业运行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完成非税工作支出。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89.71万元:主要用于拨付人才小高地项目及“两委”干部就业创业培训费用的支出。
技校教育支出607.40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技工学校开展各项日常工作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
干部教育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劳动保障监察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工作经费。
就业管理事务支出70.51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就业局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552.48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支出60.06万元:主要用于河池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技能鉴定工作支出。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日常工作经费。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小额信贷服务部聘用人员经费支出。
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4.47万元:为上一年度结转结余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有关就业服务工作支出。
死亡抚恤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干部有关抚恤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保险及补助。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及补助。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236.11万元:主要是河池市技工学校支付有关人员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11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应补给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5.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9.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2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办公社保购置费及其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3.3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劳动监察保障、劳动仲裁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3.32万元,平均每辆1.7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7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50次,人次54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减少14.69万元,减少17.13%,主要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维护费导致。与上年支出数同比减少10.52万元,同比下降12.8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5年未发生车辆购置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河池市技工学校学生培训用车及局机关日常工作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单位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