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16〕3号)要求,现将河池市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
2.负责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
3.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价格和收费政策,依法制定和调整市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对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提出调整建议。
4. 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5. 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6.依法开展全市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预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市场价格形势,反馈市场价格的重要情况及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
7.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
8. 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
9.依法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管理市级价格调节基金。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局行政机关设置科室4个:价格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商品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医药价格管理和市场价格监测科。
2.局二层事业单位3个:河池市价格认证中心(参公管理)、河池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河池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16年河池市物价局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人数27人,由以下人员构成:
1.2015年行政在职在编公务员11人。
2.2015年事业在职在编事业人员7人(其中参公人员2人)。
3.2015年退休9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部门总预算拨款经费合计616.58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部门总预算经费拨款合计616.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1.5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59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138.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纳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0.6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抚恤和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3.公用经费10.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福利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公用支出等支出。
4.专项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专项会议费2万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评估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价格认证业务经费2万元;应税财物价格鉴证工作经费20万元、价格日常监测经费2万元、农产品成本调查专项经费3万元。
5.政府非税收入6万元,主要用于价格鉴定工作支出。
6.政府性基金359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工作经费48万元、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经费15万元、支付代征手续费、银行业务费134万元、价格监测预警费10万元、项目研究、专家论证、专家评审费用5万元、网络信息平台维护费12万元、对平价商店建设开办资金和日常运营进行补贴55万元、开发市场价格监测和平价商店监管软件平台建设费用80万元。
(四)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16年物价局“三公”经费预算5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基本公用经费安排7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和各类专项接待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基本公用经费安排3.3万元,专项经费支16.8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业务的检查和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修理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支出;会议费10.8万元(基本公用经费安排7.8万元,专项经费安排3万元),主要是用于召开各项专项会议和业务会议支出);培训费35.09万元(基本公用经费安排5.59万元,专项经费安排29.5万元)主要是用于各项业务培训。
三、部门预算表构成
表一:河池市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简表1051183521.pdf 1051293987.pdf1052147793.pdf
表二:收支预算总表
表三:收入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总表1050417950.xls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八: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九:“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河池市物价局
关于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经河池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河财预〔2016〕3号)文件批复, 2016年河池市物价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为1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较,“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0.58万元,下降51%,变化原因主要有:
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相对于2015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减少。2016年我局的公务用车将全部列入改革范围进行拍卖或转移,将不保留有公务用车,所批复的3.3万元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机关公务车改革前的开支费用,相对于2015年该项目减少了6.7万元,下降了67%。
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2016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2015年度该项目减少了3.88万元,下降了36%。
河池市物价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