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河池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河池市水利局是河池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自治区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市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部门之间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七)审核重要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负责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实施防洪论证制度。负责配合编制省际界河水利工程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和市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三)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综合协调、职工教育培训、职称改革、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河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河池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按分级管理规定,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河池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河池市水利局行政
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水政水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安全监督科、河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五个非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市水利建设管理站(水土保持站)、市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3、三个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市水利经济管理站、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市小水电管理站。
第二部分:河池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本次公开的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8个表。
报表请查阅附件1
第三部分:河池市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42.8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326.09万元。
2.其他收入16.7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528.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267.45万元。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2149.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77.3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03.0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39.15万元,水利前期工作32万元,水利执法监督159.19万元,水土保持150.52万元,防汛58.21万元,农田水利132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259.97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8万元,其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遗嘱人员生活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58.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3.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2.7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4603.7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水利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72万元,项目支出1103.73万元。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水利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万元。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3.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3.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84万元、津贴补贴295.86万元,离休费16.77万元,退休费268.34万元,住房公积金58.82万元,医疗保险53.23万元;公用经费60.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5万元、水费4.38万元、电费8.26万元、邮电费10.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万元、工会经费4.21万元、差旅费18.4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7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19行金额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39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河池市水利局共有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均为防汛抗旱抢险工作专用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河池市水利局共组织对“防汛抢险应急救灾”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8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防汛抢险应急救灾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附件:1、河池市水利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