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6〕3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对市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市委向市人大、政府、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市委管理干部的调动事宜;审核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选及其调整、任免的审批事宜。
(三)负责全市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指导全市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六类机关(以下简称“六类机关”)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六类机关公务员录用及全市六类机关科级以下机关工作者年度考核的备案工作;负责市直六类机关科级干部任免(含非领导职务)的审核、审批、备案以及全市六类机关的公务员调任审批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市委管理干部工作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备案工作。协助管理驻河池区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
(四)建立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五)制订实施全市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对党政干部的教育培训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中、青年工作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
(六)制订和完善全市的人才工作政策、规定和意见,承担自治区优秀专家、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管理和调整工作;选拔、管理、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开展活动;引进、选派、管理科技副职和高层次人才。
(七)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办理市委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审理市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八)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市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九)研究制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规划、检查全市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内部各种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十)负责党员和公务员的统计工作,做好市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检查下级组织部门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区党委组织部报告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市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工作。
(十二)承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调查研究科、组织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人才工作科(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干部教育科(挂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干部监督科(挂举报中心牌子)、公务员管理科、信息管理办公室、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市委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办公室牌子)、中共河池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考评办等14个机构,下设二层机构河池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982.62万元,同比增长33.5%。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82.62万元,同比增长33.5%,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982.62万元,基本支出49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54%;项目支出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4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858.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34%,同比增长36.5%。
教育支出类科目4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3%,同比增长1.97%。
医疗卫生类科目33.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3%,同比增长22.53%。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4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9%,同比增长27.85%。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9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54%,同比增长20.2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4.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34%,同比增长24.4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5%,同比下降3.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5.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32%,同比增长17.1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6%。
三、2016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相比2015年预算没有增减,公务公车运行与维护费相比2015年有所减少,主要是今年实行公车改革,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取消。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