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已通过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并由河池市财政局(河财预〔2016〕3号)批复下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4〕19号)要求,现将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份 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对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协调推动市民族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提出全市民族事务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民族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自治县、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审核全市公民民族成份的变更工作。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民族事务治理信息化建设。
6.承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自治区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组织指导自治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7.协同财政部门管理民族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8.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承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
9.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艺术、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全市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相关事宜。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和民族图书的出版发行工作。
10.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涉外事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经济社会发展科、政策法规监督科。
(三)人员情况
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行政编制总数7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9人,机构后勤服务聘用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6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预算160.69万元,同比增长0.7%。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0.69万元,同比增长0.7%,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预算160.69万元,基本支出12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35%;项目支出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6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4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2%。
社会保障类科目8.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9.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2.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35%,同比增长0.9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75.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79%,同比增长11.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24%,同比下降27.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0.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33.06%,同比下降9.5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65%。
二、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0.69万元,基本支出122.69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22.6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10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公用等方面的支出;教育支出(类)0.96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0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9.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5年增加1.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是巴马县庆,兄弟市有关部门来调研考察。
附件:1249313050.pdf 1249495861.xls 1249599717.xls 1250068440.xls 1250135414.xls 1250205288.xls 1250276572.xls 1250346456.xls 125040546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