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2.8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2.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河池市公安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2.86万元,平均每辆1.4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0.6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5次,人次1098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三公”经费支出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2015年决算数 |
2015年预算数 |
2014年决算数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0.00 |
0.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42.86 |
537.30 |
673.29 |
公务接待费 |
20.63 |
65.80 |
33.95 |
合计 |
163.49 |
603.10 |
707.24 |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63.49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下降72.89%,较2014年决算下降76.88%。2015年预算按不高于2014年度决算原则取数,2014年购买业务专用车辆260.71万元,这是“三公”经费减少较大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