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河政办发﹝2011﹞5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计划。
(二)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三)根据自治区年度下拨的财政扶贫计划资金指标(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同),负责和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
(四)负责扶贫项目实施监督、扶贫效益追踪和各项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投放和使用;组织全市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
(五)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检查督促落实市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负责市内外对口帮扶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组织开展扶贫搬迁工作;负责全市扶贫信贷的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七)承担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八)负责指导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
(九)承担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市扶贫基金会。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单位直属二层事业河池市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未纳入决算汇编范围,其中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府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党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财务等后勤管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世行扶贫贷款项目办公室)。
负责起草全市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项目等扶贫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县(市、区)年度扶贫项目计划、连片开发项目计划及综合上报工作;组织扶贫项目的实施、检查、监测、统计、验收和评价;负责扶贫移民搬迁的规划、计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外资扶贫项目实施。承担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三)资金管理科。
参与起草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信贷扶贫的计划、协调、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引导、扶持和检查考评工作;指导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扶贫状况的监测与统计工作。
(四)社会扶贫科。
负责起草全市区内外对口帮扶、机关单位包村扶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广东对口帮扶河池的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上述项目立项审核和项目实施检查、监测、统计、验收和评价管理工作;联系中直、区直单位定点扶持贫困县、贫困村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市直、区直驻河池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负责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扶贫基金会的联系工作。
(五)政研督查科。
起草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扶贫开发的调查研究;起草扶贫开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督促检查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收集扶贫开发资料,发布扶贫开发信息;负责扶贫开发的宣传工作;承担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的认定、指导和考评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第二部分: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以上表格请查阅附件1
第三部分: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06.4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64.32万元,为河池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42.14万元,为广东东莞市每年拨入我办的春节慰问金及其他零星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45.4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386.14万元。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326.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类)14.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4.其他支出31.81万元:主要用于到扶贫点的的各项开支及其他开支。
5.年末结转和结余365.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5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3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1.农林水支出中的扶贫支出35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3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9.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4万元,比2014年减少32.48万元,降低35.1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的运行量,减少公务接待次数,降低公务接待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